4.高一(1)
“大家好,我叫叶夜。”
我在黑板上工整写下“叶夜”两个字。“来自粟城,很高兴认识你们~”
中规中矩的自我介绍。
台下有男生起哄,说什么“爷爷”、“萌妹子”之类的话,班主任正在这关头出门接电话,我笑了笑,不甚在意地说:“叫我‘爷爷’也可以,不过我更喜欢你们叫我‘爸爸’。”
班里顿时笑成一锅粥。
走下台,我的新室友丁琳坐在我身旁,喜不自胜冲我竖起大拇指。我一撩马尾尖,冲她抛了个媚眼。
本以为我的高中会在安分守己中平淡度过。没有王洛河带我接触那些个夜里的放纵,我的灵魂总该安静了吧?
可恨的是,这个世界上或许真有磁场气场相吸这回事。我阴差阳错,再次开始招惹一些原本不想多接触的东西。
我要说的是我们一中的神话,沈苍之。
在一中读书,要么是家里特别有钱,特别有势,要么是成绩特别好,要么是特长特别强。
把这几个综合起来,就是沈苍之了。
一中的顶尖风云人物。
军训时我们这群高一新生中就早已遍传了这位大神.的名号。
传说他在一中初中部的时候就锋芒尽露,引得高中学姐N回顾。不仅因为他的家世长相成绩,还因为他的各种才能,钢琴、足球无一不通。
似乎张扬了点,但他有资本。
并且,熟悉后会发现,
他呀,真的是一个俊俏到绝尘、干净到剔透的男孩。
我没有嗤之以鼻,也没有发花痴。
这种人我见的多了去了,以前和王洛河一起玩的公子哥们哪个不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跺跺脚抖三震。
可丁琳可不这么想,她不停YY着沈苍之。
当时耽美这个词还没那么普遍,腐女的阵营也没那么强大,而我亲爱的室友显然已经走在了时代的前沿,热衷于两个男人之间超越了友谊碰撞过肉体的革命感情。
于是,沈苍之的名字越来越多的被我的耳朵接收到。
我第一次接触到他,是在我们高一和高二的足球赛上。
这是一中的传统,每一届高一的学弟们刚进来都要被高二的学长们在足球场上虐一虐。不过也有例外存在,比如,当沈苍之高一时,愣是代表广大高一学弟狠狠虐了高二一把。
从此一战成名。
那天,我接到了一个来自澳大利亚的电话。
对方并没有说话,我也不说话。我们就那样静静的,隔着湿润的印度洋、隔着中间广袤的陆地,静默。
浅浅的、若有若无的呼吸声。
像是已经隔了几个世纪。
大约过了五分钟,他挂了电话。
我开始失魂落魄。
我说过我一向是冷静到可怕的,就算是为情所伤去买醉,也会顾及到自己的身体量力而行。
但那天,或许是命中注定,注定了我的大脑在那天微微罢工,注定了让我不小心走进了男厕所,不小心看到了——正在解裤子拉链的……沈苍之。
人会在人生的很多个时刻开始后悔。
我真后悔啊,为什么要让我遇到那么那么干净又那么让我心痛的人!
现在想想,初中时在Q.Q签名上写下“希望以后的我回想起现在不会后悔”的我真是天真。我不得不坦诚,这一路走来我后悔过很多次。
如果妈妈没有决绝地离开,如果当时没有跟着王洛河去“律动”,如果喝醉了没有给卫杨打电话……现在的这一切会是怎样。
很酷很潇洒的青春是要付出代价的。
一句冷暖自知不能概括出所有的心酸与无奈,也没法让世人理解你的得失和权衡。
深深的悲哀。
如果从小有一个正确的引导,我而今走的路会不会大不相同?
沈苍之的表情我已经忘记了,当时我也很惊慌,大脑瞬间重启。然后映入眼帘的是一排小便池,和一个耳根通红的帅哥。
“抱歉,我走错厕所了。”
我是那种内心越激动表面越淡定的人,有时候显现的激动都是给别人看的。说完我若无其事地走了出去。
当时我没太注意那男生的模样。
以至于后来足球赛拉开序幕,蓝灰球衣与红白球衣在绿茵茵的人工草坪上奔汇。
我被丁琳带到球场边缘,发现侧面跑过专心致志踢球的高二某男比较眼熟,才知道我在厕所意外邂逅的是高二的足球队队员。
恰在此时,旁边的丁琳开始欢呼沈苍之的名字。
原来……如此。
*
我会去追沈苍之,真的只是因为和我们班一个公子哥儿打了个赌。
在来到这个陌生城市的第一天,我告诉自己,我要努力学习,我要强大起来。
我也一直贯彻着这两个要。
于是我又是一副乖乖女的模样,不冷不热不温不火。
和吴少会玩到一块儿去完全是因为他是个纨绔子弟,我们气场相吸。好吧这是玩笑话,真实原因是我们坐前后桌,他整天抄我作业,在我后面唱一些网络忧伤情歌,一来二去,我们就熟络了起来。
其实吴少就是个八卦男,建立了密布整个一中初高中部的新闻网络。加上丁琳那个八卦女,我就是想两耳不闻窗外事也难。
高一上学期。某年月日,吴少因着自己高三的女神为沈苍之神魂颠倒的事愤怒不已,气得午餐多加了两个菜。
神魂颠倒?在我看来根本就没什么。广播室点点歌,踢球时故意走过,去他们班问题目……这些小儿科。
啊,我有一颗沧桑的心。
吴少闪着他的杜海涛眼说我有一种看透世事的淡漠气质,丁琳在一旁附和。
我边刷着数学题边用眼白横他们。如果可以,我想潇洒地吐出一口烟,然后欠揍地来一句“姐出来混时你还穿开裆裤呢”。
吴少抢过我的笔,凑到我身边,“叶夜,我们商量个事怎么样。”
我不受影响,又从笔袋中拿出一支笔,继续做数学。“说。”
“你去追沈苍之吧。”吴少摇了摇我的笔,狗腿至极。
我真搞不懂:同是公子哥儿,王洛河和卫杨可以把气质玩那么出众,吴少怎么就这么低端猥琐下档次。
不过或许正因为如此,我才和他有了纯粹的友谊。
“不!沈苍之属于别的男人!”丁琳大喊大叫凑过来,却被吴少残忍一巴掌PIA飞。
“为什么?”我瞟了他一眼,继续做数学。
“不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你能吊到沈苍之。这样吧,你赢了,你最想要的东西,我送给你。”
我掩下眼底的轻蔑,笑了笑,“你知道我最想要什么?”
“至少我知道你现在最想要什么。”他顿了顿,那群公子哥儿的群体毛病就是吊人胃口,“最近出了一款新的……”
他说到一半,仰着下巴看我,眼神胜券在握。
丁琳没听清楚,看看他,又看看我。
“成交。”
和聪明人打交道,让人喜欢,让人害怕。
我知道吴少绝不像他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无害。我看上佳能最新款单反的事,连丁琳都不知道,鬼晓得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和他们,我一步都不能走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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