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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初初见你


  黑夜总是让人更加容易陷入回忆的沼泽,让人不能前进,无法后撤,只能不断下沉,最终被淹没。

  年少成名,同学,朋友,家人这些最普通的情感与纠葛似乎都随着名利的上升而淡薄,剩下的更多是孤独,迷惘和彷徨。压力似乎与金钱的收益和名气的暴涨直接挂钩。

  17岁的顾琛因为事业已经不得不把B市作为一个常待的家,C市那个二线省市的三线县城貌似真的是故乡了。

  一个身份对应一个角色,而一个角色对应一份任务。作为艺人,要参加影视剧拍摄、接纳广告代言、出席商业活动……作为学生,则要好好学习。娱乐圈的快速更迭和市场的需求要求他们要把握好机会,做好前者。而年龄的限制和粉丝的心态则逼迫他们重视后者。

  可悲的是,采访镜头前的平衡工作和学习,实际上却是超负荷的工作根本不能让他有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但娱乐圈从来不等人,因为从不缺人。你若错过了最好的时间,就在没有重来一次或者事后弥补的机会。只有一批又一批的新人,起起伏伏。

  高三的学业压力不是一般的重,工作的间隙有随行老师插针见缝的教导与提示,飞机上,候车厅也有做不完的“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的习题。压得让人喘不过气。

  唯一的放松就是晚上十一二点之后,和王昊轩带着助理或者和圈内人士的两三人结伴绕着三环骑自行车。大汗淋漓,累得气喘吁吁,只有这个时候脑袋可以放空一会儿,不必担心在采访时说错话被抓黑料,也不用害怕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就在微博上引起一场混战。

  顾琛以为他已经忘了,但稍稍一回忆才发现每个细节都那么清晰,清晰得他还记得那天她的脚链上有11颗小钻石,映着路灯一闪一闪的就闪进了他的心里,塞得满满的,甚至让他在这6年多的空白里都拿出来反复咂摸。

  11月10号,不,过了12点,应该是11月11号。因为行程问题,他夜骑出门晚了1个多小时,不然这个时候应该是在返回的途中了。

  刚刚结束在E市的活动,连夜飞回B市,很累很想睡。但一刷微博,看见因为前两天他在学校无意间说的一句话又在被黑。这个年龄的少年,本应该嗤之以鼻,却因为太早懂得了社会生存规则而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

  或许是带着这个年龄段骨子里的叛逆,又或者是对平日里乖巧形象的几分不满,偷偷的一个人出门骑车。果然,这个时间段这条路上几乎看不见人,只有载着人匆匆而过的几辆出租车。

  偶遇之所以美丽,可能就在于它在当时当地的出现是出乎意料的,直击人的心灵,带给你淡淡的惊讶与欢喜。让人在回味的时候总能感叹命运的安排。

  他们分开后那一年,在和王昊轩喝酒时,他问他:“凌晨1点,一个看起来上高中的女孩子在街上游荡,你会不会管?”

  只记得王昊轩定定的看了他两眼,说:“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顾琛又喝了一口酒就听见他说:“作为一个普通人,我都会送她回家或者送去警察局,更何况是公众人物,当然,这是假话。真话是不会,因为麻烦,特别是公众人物,尤为麻烦,但我会联系警察,让警察来帮助她。”

  直到现在,顾琛一直在想:“如果当时他28岁,他还会不会去多管闲事?”。又如果他当时看一眼直接就走掉,他们两一辈子都应该不是朋友,只是没有如果。

  当时骑车很累了,随地倒在路边。腿特别软,气喘吁吁,后背湿透了,有一种劳累后的放空。只是低血糖让他脸色发白,嘴唇没有一点血色。幸好穿的是黑T,他想。迷迷糊糊的但是还撑得住。刚一翻身,真的吓了一大跳,台阶上坐着一个女孩,幸好没有穿一身白,不然自己应该已经叫出声。有一瞬间他甚至想到了网上某些人无聊的人性测试。

  他想了想,在脑袋里过了一遍利害关系和经纪人的脸色后,还是走过去提醒一下,毕竟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不安全,周围也没有交通工具。

  “那个,要不要帮你联系警察或者家里人?”

  那个女孩子听见声音,把眼睛从体育馆外面的显示屏转向他,情绪还未来得及转换与收回。表情晦涩难懂,但却充满决绝与悲凉,然后说“不用,谢谢。”

  听语气没有认出他来或者不是他的粉丝,不知怎么的就松了一口气。

  他看见她身后有一块滑板,很出名的牌子,很大众的款式。

  然后他听见女孩子说:“给你”。一个粉红色的糖出现在她手里,手很细,很白,也应该很软,他想。拿了糖顺势坐在她右手边,感觉一股奶香味萦绕在周围。他想,糖应该很甜。

  他说:“你在看什么?”

  “你看过五月天的演唱会吗?”她答非所问。

  “没有,我只听过周杰伦的。”

  “我们来玩个游戏吧,我们轮流说五月天和周杰伦的歌,每首歌都要说出一句你最喜欢的歌词或者原因。”

  可能是因为她分不清N L和ZH Z的发音,让他有一种听到乡音的错觉;又或者是黑夜掩埋了舞台上的聚光灯效,让他可以短暂的放松自己;亦或者是她长得很舒服。他竟然同意了玩这个根本没有什么意义的游戏。

  “乐理知识丰富,想象天马行空,还带着这个年龄特有的天真与不谙世事。”这是顾琛的第二印象。说出的理由有些甚至有些啼笑皆非,比如喜欢“九号球”是因为喜欢数字九;喜欢天使是因为那天放学公交车上很挤,但她有座位,坐着把这首歌从校门口听到了回家。很孩子气,但不得不说,很对顾琛的胃口。因为这些,都是他现在所体会不到的。很久之后顾琛才知道当时的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顾琛打算说完《蒲公英的约定》后,就借口认输结束游戏。刚说完那句“小时候,还不懂得人情世故,无忧无虑的,觉得最大的事情应该就是考试没考好回家爸妈就不让看电视了。”没想到她说:“我也喜欢这首歌,就像我二哥讨厌这首歌一样,没有原因。”

  “别人的行为、喜好与厌恶都不是你能把握的,喜欢就是喜欢,没有原因。同理,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做什么也没用,与其去探究别人为什么不喜欢你,不如去探究怎么让自己开心,把自己从事件中剥离出来,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只要简简单单快快乐乐的就好了,其它爱咋咋地。”

  没等他回话。她又说“有低血糖的人最好随身携带几颗糖比较好。顾琛,今天谢谢你。”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把糖给他,说“再见”。

  再见,意思是会再次见到。

  顾琛看着她滑滑板从他来的那条路离开,很敏捷,动作也很秀气。他看了眼包装纸:红豆牛奶糖。果然小女生,然后剥开一个塞进嘴里,很好吃,很香。只是,真的太甜了!

  他看过网上流行的鸡汤:喜欢吃糖的人,一定是心里很苦的人。他从做练习生开始,到出道,再到黑粉的谩骂攻击。要说苦,他已是同龄人中品味得较多的那一批。却对这句话不以为然。

  他后来问她为什么喜欢吃糖,答案却是将来时。“因为吃糖才能长胖呀,这样你就会带我出去玩了。”他当时陷入感情的迷醉期,只觉得满心欢喜,完全没有深思她这个喜好是在认识他之前就有了的。

  年少的他,不喜欢吃糖,不喜欢那种黏黏糊糊的甜味,就算有低血糖,也只会吃清新淡雅的薄荷口味。却不知,后来六年间,粉丝总说:“顾琛有一颗少女心。”因为他爱吃粉红色的红豆牛奶糖。

  从17岁相识,到现在28岁,11年。

  顾严觉得林深今晚极度不正常。带她去“四方菜”吃饭,偶遇了王昊轩介绍女朋友。其中一个还是接下来要一起进组拍戏的哥们儿顾琛,加上黄小现这个圈内大佬就凑一起吃了个饭。结果这姐们儿一反常态,不仅仅没有怼他,还硬生生把平时吃的川菜点成了本地菜,一改往日小家碧玉老老实实的作风,实力演绎了餐桌文化礼仪。现在在车上还一直在走神,叫了她好几声都没听到。

  “你和黄小现从前就认识?”还是决定委婉的问出来。

  解安全带的手顿了顿,然后解开。

  “二哥也认识。”

  “这么多年还能认出你来,”

  听的人身体有些僵硬,顾严幽幽的说,

  “小十,你该不会欠别人钱吧?”画风转得让人想揍他一顿。

  “顾小五,你该庆幸我不欠别人钱,不然我要把你拉出去肉偿的,毕竟你长得美呀。”一如既往的一针见血,完败敌人。

  林深回到家,30楼,还附带天台。当初自己选这个楼层,是因为听他说过:“站得高,才看得远”。那时候买的房子,将近10年过去了,这个高档小区还没有过时,寸土寸金的地界越发让人眼红。还有,现在户主是她:林深。

  不是没有想过今日,毕竟楼上楼下住着,原来他还是住在这里,住在11楼。当时回B市选择住址的时候,没有犹豫,但她心里是有些鄙视自己的,因为确实存了想远远看着他的心思。

  后来,半年时间里,连他助理和工作人员都没有遇到,也就平静下来了。一度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工作又忙,房子听说也买了好几处,或许早就不住在这里了。

  梦到过几十种相遇的场景,几百次相逢的寒暄。也许会很坦白的说一句“好久不见”,也许会抱歉的说一句“不好意思你认错人了”……这样的见面,也算是难得。陌生人一样,对,他们不早就是陌生人了吗?但想起那人疏离的眉眼,真的是很久了呀。6年7个月22天,真久,久到他吃饭的口味都变了,久到他周边早就有了很多漂亮的女孩子,久到他们真的早成了陌路。

  自己是什么时候格外眷恋那一份温暖的呢?或许是一开始她就想找一个人寄托那一丝牵挂,命运在最不合适的时间给她送去了最合适的人。

  时光太久远,淡薄了很多回忆,却又偏偏留下擦不掉的痕迹。

  那年一月的最后一天,B市的气温低得让人发指。年末年初的颁奖典礼总是很多,因为可以总结当年,展望未来,顺势搭上各个公司与艺人的年终总结。穿着西装走红毯,只披一件针织衫在台上表演,看得都让人颤抖。女明星全都裸胸露背,争奇斗艳,真的是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看完他的表演,提前退场。时间22点10分,天空在飘着雪花,硬生生给寒冷的冬日增加了几分浪漫的情怀。

  打车到东郊体育馆,付钱下车。10点多的夜晚,一般正是热闹的钟点。但寒冷似乎总有能把人困在空调房的能力。亦或者偏僻的地理位置,却是人迹渺茫,车流稀疏。

  “生日快乐”坐在台阶上的人喃喃开口,没有蛋糕,没有蜡烛,没有礼物,也没有寿星。

  此时,时间没有计量。

  马路对面有人喊:“秦泠一”嗓音低沉,带着感冒的沙哑。

  闻声抬头,对面的人穿着黑色的长款羽绒服,带着灰色的围巾,一步步向她走来。既震撼又奇妙。

  站定在她前方,

  他问:“这么冷出来是有什么事吗?”

  当时她是怎么回答的?哦,没有回答,只是定定的看了他几秒,然后突然笑开。她想眼睛都应该笑得没有了吧。然后呢?

  然后,“你今天唱的那首歌很好听。感觉你感冒了唱歌声音更透彻了。”歌确实好听,连喜欢的歌都一样。

  “应该是话筒和电视设备的原因。”说话声有些沙哑,带着鼻音。 

  她突然有些恍惚,自己都还没反应过来, “感冒这么严重还出来,吃药了吗?看医生了吗?”一连串的发问就已经脱口而出。

  至于她是怎么把手覆盖在他的额头上,又是怎么把他拉到药店买药,最后又是怎么借口同路坐上公交车送他回家的,林深已经记不清了。或许说从来没有记清过,只记得他的手真的很温暖。还有,很容易相信别人。

  想起他在公交车上的小心翼翼和忐忑不定,只觉得恍如隔世。他把黑棉衣的帽子戴在头上,大半张脸都缩在围巾里。上车投币的时候被司机大叔多瞄了两眼,感觉他比上台表演还要紧张,生怕被别人认出来。幸好大晚上的人很少,又是最后一班车,车上林林落落的坐在4,5个人,基本到站点无人上下,他们坐在倒数第二排,倒也十分轻松的逃过了被认出来的厄运。

  路灯把公路旁边的树影拉得有点长,看他用袖子擦了擦玻璃,从镜像里面偷偷打量着她。她专门恶作剧的转过头,揶揄的开口“你说你这是不是真人就在你面前,你还要抱着手机舔屏一样的道理?”他被抓了个现行,他的两只耳朵一下就红了个通透,让人好想摸了摸。

  到站下车,她特别想知道他唠叨的样子,专门找可以让他侃侃而谈的话题。

  “我其实特别想知道在零下5度穿西装或者裙子走红毯是什么感觉?”

  他答:“每一年冬天,红毯我是能不走就不走,那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像是大冬天的,非要你穿着夏天的睡衣从被窝里爬起来去下楼买早餐。如果说大家都按部就班的走还好,就怕遇到那种找事儿的,这等等那等等,半天都不来,主持人怕冷场还要拉着你没话找话说。”

  看着他一张一合的嘴唇,温柔低沉的声音,让人留恋又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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