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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捡人


  昭德四年,帝践祚—— 这是赫赫圣朝之始。

  昭德帝是少见的登基称帝却未改元之人,关于这一点,坊间向来众说纷纭。

  有说今上是皇室所罕见的情深孝子,不舍父亲离他而去,沿此年号聊表敬重追思;

  有说今上登基之时天现异象,泰华殿前的盘龙乾坤影壁前有鸦雀成群飞过,凶吉未卜。后经高人推算,沿用此年号,可镇龙脉,保国泰民安;

  当然,总有些更绮丽的传闻。

  有白发苍苍的老人捻着长须,说着这样一个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富家公子落了难,他丢了钱,丢了身边的侍从,不识路,更不懂世间规矩——他又傻又纯真,仿佛不似这俗世之人。

  他在街头流浪,只差没端个破碗坐在路边乞讨。某一天他遇到了一个女子,她收留了他。

  也许叫少女更确切些吧。没人知道她的身世背景。大抵是个平头百姓。

  而人们之所以知道富家公子是富家公子,是在声势浩大得几近地动山摇、山崩地裂的长达半个月的搜寻之后,公子终于被找回了家。

  人们都说公子负了那个少女。因为公子走的那一天,少女哭得声嘶力竭。

  公子却连头都没回一次。

  很久很久以后,传闻忽起。

  老人们说,富家公子不只是普通的富家公子,富家公子的富,是整个天下。

  老人们说,公子喜欢称呼那个女孩为昭昭。

  老人们说,公子回家后,其实也一直没能忘掉她。公子索性给整个天下的年历上留下了这个昭字,这样一来啊,他每次上朝听奏、批阅奏章,都能听到她、念到她、看到她。

  方季思一向对这个传闻嗤之以鼻。

  只是凭着相似的“昭”字,居然也能编出一个浪漫故事来。

  或许少女的名字是招招、赵赵、召召,这谁又知道呢?

  不过,总归昭德朝是升平之治,昭德帝是圣明之君,内轻徭役、外攘夷狄,万国来朝。

  年号什么的,真的是无甚紧要。

  也许其实是那个高人算准了运势也说不定呢。

  高人毕竟是高啊。

  方季思走在奉天城西市的街道上,远远便可以看见凤雀山上的奉覃寺高挑的檐角。

  奉覃寺是近似于皇家寺院的存在,往来香客无不是声名赫赫,出将入相之人,这庙的便也建得极大。

  走到这里,她又想起了姐姐。

  姐姐嫁给新科榜眼季昭南,已是一月有余,消息却也渺渺。

  不过,没有消息应当就是最好的消息,毕竟女子嫁了人,也不常与娘家日日往来,眼下想必夫妻二人是相敬如宾吧。

  方季思出门闲逛这一圈,不知不觉天色已很晚了。她匆匆在房内用过晚饭,便屏退了侍女。

  家中太大,除了姐姐,她一周也见不得爹娘几次。姐姐嫁后,她更是孤单了。

  不过,自从在奉覃寺捡到那个昏迷不醒的男人,她总是心有挂念,惴惴不安,总想着找个时机避开侍女去医馆看看他。

  今晚,倒就是个不错的时机。

  方季思边走着,边回想起那日的事情来。

  会捡到他,也真算是机缘巧合。

  那天她去得极早,天雾蒙蒙的,微倾泻出一丝破晓的晨光。

  方季思沿着幼时便熟识的羊肠小路上山,三步并做两步地走,还未看到寺庙外院的正门匾额,便先被粗糙的石阶绊了一跤,跌进了小径旁及腰高的乱草中。

  这一跌,显些把她的心都从胸腔里掀出来。

  乱草里居然有一个人。

  那人黑乱的长发纠结在一起,背上挂着一把重剑。他未佩甲,穿着褐色的长衫。

  方季思险些被活活吓死,当即便想大叫。但硬是死忍下来。

  毕竟,若是把动静闹大了,爹娘知道她曾遭遇危险,以后可能再也不会轻易放她一个人出门。

  应当是个死人。

  方季思拭去去额上的冷汗,默默地用手撑起身体,想趴着爬出草丛。

  “......!”

  “......”

  背上忽然压下一股巨力!

  方季思猝不及防,瞬间就又被压趴倒在了地上,她惊惧已极,横地里却突然袭来一只沾满尘垢泥污的手,死死地捂罩住了她的嘴。

  一扫眼前,杂草丛中已空。

  “救...我...!”

  是低沉而嘶哑的声音,因为二人凑得极近,方季思几乎能闻见那人说话时口鼻中萦绕的血腥味。

  方季思阅历尚浅,单凭声音根本听不出那人确切的年纪,更不敢回头去看,只惶惶然点头,如鸡啄米。

  见她点头,那男子似乎松了口气,放开了捂着她的手。他刚想说点什么,却又是猛地一晃,随即便重重跌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按理说那人既然已经昏迷,方季思大可以直接走掉。但她看了看那人,却是好奇心发作,揣测起他的身份来。

  此人身背重剑,全身污垢,昏迷不醒,必是身受重伤,一路逃难而来。

  而奉覃寺虽是在凤雀山上,却还不算太远太偏僻,寻常车马从京城内出发,走上一柱香时间即可到达。

  何况奉覃寺声名赫赫,香火旺盛,上山的官路平稳通达,来来往往的达官贵人众多,按理说不是一个逃难的隐蔽之所。

  他既然敢藏在这里,应该就不是为了躲避官府追杀。

  那么如果不是被追捕的罪犯,他倒很有可能是江湖人士,毕竟他背着一把重剑。

  应当是惹上了甚么大门大派吧,方季思想着。

  她决定救下这人。

  但经了此前一番折腾,天早已大亮,庙内僧人开始敲响晨钟。

  “当——”

  “当——”

  铜钟声声,悠远畅达,如湖面上的波纹一般缓缓在天地间震荡扩散开来。远处已有人声车马声,混着阵阵鸟鸣。

  如果再不行动,迟一点人若是有人闲逛到这里来,引起骚乱就不妙了。

  方季思当机立断,扯下了挽发的玉簪,用尖锐处将衣袍下摆划破,又以手挑乱发丝,再将泥土泼在脸上、衣上,把自己装扮成一副逃难的落魄样子。

  只要她能将这个人由小路弄下山去,到了山下,自然可以向路人寻求帮助了。

  方季思揪着那人的衣袍领子,一路拖着扯着,好不容易才下了山。

  她此时已是一身大汗,根本无须过多伪装,早就是彻彻底底的蓬头垢面了。

  恰巧此时却有一壮年男子沿街走过,她忙冲上前,说出早已构想好的谎言:

  “这位大哥,我与哥哥从洛阳来,我们家内出了许多变故,一路落难,好容易才到得此地投奔亲人。您能否帮帮我,把我哥哥抬进医馆里,他一路为保护我,受了许多伤,眼下又是昏迷不醒,我实在快受不住了......,也不知哥哥是否性命安好......”

  方季思蹙紧了纤细的眉,啜泣道:

  “求您帮我这个忙!安置好哥哥以后,我便去找族内亲人,一定会酬谢您的大恩!”

  那壮年男子只扫她一眼,便将目光定在“哥哥”身上。不多久他便爽快道:

  “酬谢倒也不必,我愿意帮你。”

  语毕,他俯下身去,一手绕过“哥哥”的后背,一手将他的左手搭在自己的右肩上,用身体撑起了他,便往前走去。

  方季思暗中瞅着此人的面容身形。

  壮年男子穿着一身简单的系带黑袍,走路虎虎生风,由他拖着“哥哥”的那熟练自然的动作和那隐隐起伏的发达肌肉看来,他似乎常与伤员有接触,想必不是体弱的文职官员。

  难道是卫戍京畿的御林军中人?

  可他年纪未免大了些。

  不过,就算他真是武职官员也不会怎样。方季思想着。

  反正她也没犯过罪状。

  “这位姑娘,我看你哥哥受了外伤,我们不若就去擅治跌打损伤的福泰堂好了。”

  那男子沉稳道。

  方季思忙诺诺应是,跟着那男子,只见他似乎对这城中街巷极为熟悉,沿山脚下的街道一路直行,走到底侧后又直接向左一拐,半柱香后便找到了地方。

  他将“哥哥”安置在店侧的一张竹藤座椅上,转而吩咐方季思:

  “我跟这儿的大夫倒有点交情,他已经去给你哥哥开补身安神的药方,你放心去找族人罢,过些天再来看他便好。”

  他见方季思欲言又止,显见是不大放心,便挑了挑眉,宽慰道:

  “姑娘,我知你们落难至此,必有难言之隐,但你一切安心,不必多想,这个地方很安全,大夫见的场面也多,除了治伤,再不会多问多打听的。”

  方季思见他如此热心周到,不由深受感动。

  她的善良本性乃是一贯深植于心中的,当下便匆忙取下发上玉簪,递向那人,道:

  “未知先生高姓大名?我眼下身无长物,无以酬谢,只这玉簪是从家中带来,倒也值些钱,就送给先生吧!”

  方季思的手掌娇小,手指纤细,肤质细腻莹润,一见即知是大户人家被娇养惯了的女儿。

  那玉簪在她掌心,状细长,末端坠以点点粉梅,不张扬轻浮,是温柔端庄的样子。

  那男子却笑道:

  “姑娘何必如此客气?我早说不必酬谢,姓名又何足挂齿。再说,我那婆娘可是个善妒的,她若看了我这来历不明的簪子,指不定怎么大闹一场呢!”

  他朗笑着,便朝方季思挥了挥手,居然很快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医馆,只留那声音还回荡在空气中。

  “萍水相逢一场,姑娘,告辞!”

  方季思一路走一路回想,不知不觉中很快便到了医馆。

  医馆的小厮见到她,忙迎了上来:

  “姑娘终于来了,那位公子的外伤已好得七七八八,按理说,行动是不成问题了。但他就是一直不醒,咱馆里最有名望的季大夫看了,也看不出个究竟。这也真怪!总之,您快随我去看看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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