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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高一(10)


  和沈苍之在一起的事情我只亲口告诉了两个人,丁琳和吴少。

  “什么!你说的沈苍之是我知道的那个沈苍之吗!!!”丁琳在寝室尖叫起来,还好当时宿舍只有我俩。

  然后她奔到阳台,冲着对面的宿舍楼尖叫了五分钟,直到楼下传来一声怒吼。

  一通狂躁的情绪发泄过后,她一脸哀怨地看着我,口中念念有词:“当一个男人没有遇到自己真爱的男人前,总是会被你这样的狐狸精所迷惑。”

  我:“……”

  那之后的一个月,丁琳见我的眼神时常露出凶光。

  相比之下,吴少的反应则淡定得多,一副一切在他意料之中的样子。他眯着小眼睛跟我说,“那款单反我寒假就买了。”

  总觉得他有鬼,那时的我懒得去探索。

  消息不胫而走。校园里传的尤其快,第二天班上就有同学,一脸“虽然不信还是想问问”的表情,问我和沈苍之的关系。

  我正在对习题答案,“啊”了一下,轻声说:“对。”

  然后就见对方鼓着眼睛,压抑着不尖叫出声。

  还蛮好玩。

  和所有高中情侣一样,我们每天忙于应对各科的学习。而且我和沈苍之不在同一栋楼,见面的机会寥寥无几。于是每天吃午餐、晚餐的时间,成了约会的黄金时间。

  午餐基本上在食堂吃,一中的教师食堂和学生食堂分开,所以只需要在来来往往的路上注意一下。

  可是路上这一段距离,真的很容易遇到老师啊!

  我决定拉上丁琳和吴少两个电灯泡来转移注意力。丁琳激动得手脚打摆子,甚至和沈苍之会合前,华丽丽地怂了,被吴少用鼻孔鄙视。

  四个人吃了尴尬的一顿饭,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

  吴少无论如何不去了,丁琳也拒绝被虐。

  我不想没事找事,自此,我和沈苍之的约会只集中于晚餐和周末。虽然我们周末只有周日那一天假期。

  一中的晚餐生活可以说丰富万象。

  学生可以选择在食堂现炒,也可以由家长送饭,可以点外卖等等等等。吃晚餐的地点更是自由选择,在草坪上、亭子里、教室、火锅店……只要记得在公共场合要有高素养收拾好残局就行。

  所以到了晚餐的时候,出入校门的人群中总能发现很多对小情侣。

  恋爱的前几天我和沈苍之都没反应过来情侣可以一起吃饭。

  在一次和丁琳出校门觅食的过程中,她不经意间说:“我听到你和学神在一起的消息,第□□应是完了我得找新饭友了。哪知道我们小夜子这么够朋友,还是陪着我这个糟糠之妻一起吃饭。”

  我:“原来恋爱后两个人可以一起吃饭的?”

  丁琳:“……你走。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就在这短短的一分钟时间,我和她的关系经过了好几个翻转的变化,佩服。

  我们嬉笑着,正碰见沈苍之从他们教学楼走出来。

  他坦诚:“专门堵你的。”

  丁琳识相地遁了。

  沈苍之:“要不散散步?”

  我咬咬牙:“我们出校吧!”

  今晚就不上晚自习了——这对于我来说是个巨大的牺牲,然而,自从我们确定恋爱关系后直到现在才见上一面,已经过去三天了呀!

  沈苍之颔首。

  步行街离学校有一段距离,他在前方走着,我在后方亦步亦趋。

  出了校门才发现……我们俩都没有点懵。第一次约会应该去干嘛?两个近乎陌生纯属看感觉在一起的人说些什么话题才好?

  这样的心理状态又名#和沈苍之在一起后我觉得我智商变低了该怎么破#

  沈苍之修长的指尖在屏幕上轻滑,说:“最近有哈利波特电影上映,不如我们去看电影?”

  我:“好啊好啊,我可喜欢哈利波特了!”

  “我也很喜欢。你猜如果我们收到了Hogwarts的录取信,会被分院帽分去哪个院呢?”

  沈苍之的英语发音是标准的英式发音,搭配他好听的嗓音,可以说是听了耳朵会怀孕系列。

  因为他父亲的缘故,他在讲话时偶尔中英合并,不为装×,习惯使然。

  一开始我比较愣,土鳖如我,说到哈利波特时只会说音译的汉语,沈苍之则习惯于用英文。

  勇敢的格兰芬多,智慧的拉文克劳,正直的赫奇帕奇,精明的斯莱特林。

  “我应该是斯莱特林吧,你的话,拉文克劳?”

  “Slytherin...嗯,斯莱特林纯血统多,但是在书里面反映较负面,我以为你会说你被分到Gryffindor,毕竟主角们都是那的,而且你本身是一个勇敢的女生。BTW,我也觉得分院帽会把我分到R□□enclaw。”

  沈苍之的眼睛不是常见的亚洲双眼皮,颇有一种欧式双眼皮的风范,搭配高高的眉骨,能看出不是纯种亚洲人。

  这时他用他那双茶色的眸子一眨不眨看着我,像是在说“是呀我就是很聪明呀”。

  勇敢?难道是因为我之前追他的行为让他觉得勇敢?可是追他的起因是一个我怎么都不会吃亏的赌呀,所以私以为,我精明稍多。

  “如果按照性格各方面来看的话,我觉得斯莱特林更适合我。其实我挺喜欢这个学院的,有的时候因循守旧也没什么不好呀。”

  沈苍之笑着摸了摸我的头。

  这是我们在一起的第四天,一起看完一场电影后他送我回学校,然后自己回家。

  其实他很在乎我的感受。

  沈苍之不了解外界对他具体的评价,但大概知道自己的影响程度。当天晚上我看到他发了一条说说:

  “在最好的年纪遇见了喜欢的人,我恋爱了。  thee. ”

  由于习惯独来独往,性格不喜闹,他的Q.Q好友不多,只有熟悉的同学和朋友。

  而说说的下方评论加载了一页又一页,有人心碎,有人祝福,还有人猜测学神被盗号。

  我想作为女主角,我还是得挺一下自己男人,于是我评论了一个爱心。又是熟悉的心跳加速的感觉。

  沈苍之很快回复了,给我一个爱心和一个拥抱。

  我捂住脸。

  至此,我们的恋情已经在熟人圈子里公开。

  第一次月考我终于打进年级前一百,85名。

  到期中考试我成功化身黑马,来自100名之后的神秘力量,连我自己都被吓到——39名,这已经是快1班的水准了。

  但贪心的我认为这还不够。

  对我来说,成绩的上升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一是自身的努力,二是沈苍之的点拨,最后一方面还有吴少的倾囊相助,在他知道我要选理科后就开始传授个人经验,还给我借学习资料。

  我激动的趁机把沈苍之啵了一下,而这,是我们第一次亲亲。

  嗯,我是故意的。

  把爱情与其他感情区分开的,是双方对拥抱、亲吻及其他身体接触的渴望。我不掩饰自己的欲望。我们谈恋爱谈了两个月,早已到了亲嘴的时候。

  沈苍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喃喃:“原来和喜欢的人亲吻是这样的感觉。”

  我扑哧笑出声,“那要不要再来一次?”

  他没说话,俯下身子,用实际行动告诉了我要不要。

  更久之后,我发现沈苍之真的是一个闷骚的男生。

  如果他想我了,他会觉得我也想他,我是一个勇敢的人一定会去找他,等了一段时间发现我这边没动静,他才会忍不住来找我。

  虽然他常常问我的意见,但是如果音调是上扬的则代表他对这件事很满意或很期待,如果音调是下沉的就表明他只是问问而已需要我帮他否定。

  他还有很多的小动作。

  表面上面沉如水,其实很开心,就会出现心跳加速耳根变红等反应,典型的“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

  和沈苍之在一起后,我越来越少的回忆起高中以前的事。

  小城里发生的一切似乎只是一场梦,我在每个假期都要奔赴,但这边的人和事才是现实。

  每天被繁重的学业压着,偶尔和吴少、丁琳嬉戏打闹,还有一个像老干部一样的男朋友,我觉得这样的生活真的很好很充实。

  身心像是被灵泉的水洗涤过,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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