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来乍到
第一部分sMesmer
生命何为开始,何为终止。
——引言
章节1初来乍到
我走在林中,闭着眼睛,听脚下树叶和树枝发出的吱呀声响,胸腔充斥着雨雾和泥土的香气,这里浓雾萦绕如同昔年的雾都伦敦一样,只是这里的尘埃和水汽的混合更加好闻些,许多花朵的香气在其中酝酿着。树边上的小花在慢慢地绽放,花瓣一点点伸展,彼此摩擦,发出悉悉索索的声响。浓荫下的菌类张开伞盖,一颗颗孢子掉在地上,叮咚叮咚响个不停。阳光被浓密的层层叠叠的树叶遮挡住,连星星点点都投不下来,这倒叫我怀念起撒哈拉沙漠那炽热阳光照在我冰冷肌肤上的奇妙感觉。
身后传来的杂草枯叶窸窣响声,我仔细分辨,窸窣声响变化很快,那不可能是人类。我睁开眼,深深吸了一口空气,在浓浓的雾水和青草的气味中隐藏着一丝熟悉的气味,使我联想到在南美那些人迹罕至的丛林里险些丧命的遭遇。深深的恐惧涌上我的咽喉来,假如我仍是人类,现在我的胃肯定在不停抽搐。我开始拼命地奔跑,快速绕过错综复杂的灌木丛和高耸入云的树木。
远处有湍急的水流拍打石头的声音,身后追踪的人越来越近,我甚至都可以听见他的嘴唇一张一合地叫我的名字,还有他的鞋子在奔跑时扬起沙土的声音。我转而向河流的方向跑去,我加快速度,披在身后的头发好几次要缠绕上身旁树木新生的枝干。
临近河岸,我纵身一跃。只要我跳到河对岸去,追踪者选择时的迟疑就可以为我创造使用天赋的时机了。可是在我落地之前,一只手从后抓住了我的头发,把我扯在地上,河岸边的石头撞在我的背上,透过我身上的那件黑色外套,我感觉到它们碎成了粉末,有些石块滚到了河里,在“扑通”的声响中夹杂着水花拍打河岸的声音。
我双手往后翻,抓住他的腰,往身前一扔。在他飞过我的头顶时,我伸手顺势把我的头发从他指尖里扯出来。他并没有摔倒,而是稳稳当当地站在了我的对面,背对着我。他火红色的头发上沾满了的黄色的小花,有些滑稽,但我却没功夫取笑了。
我屈膝一跳踩着他小腿,让他半跪在地上,用手臂环住他的脖子,用力反向想要扭断他的头,他的脖子里发出吱呀的断裂声。就在我快要得手时,他用尽全力地翻转了身体,把我按到在地上,然后用手把我的脖子卡住,双腿压在我的肩膀上,似乎是要折磨我一样慢慢地扭断我的脖子,他狞笑着,透过他猩红色的眼睛,我看见我脖子上的裂痕一点点扩大,就像大理石被一点点风化。我的四肢被制住,无力挣扎,只得闭上眼睛等待那一刻的到来。
脖子上的手忽然松了,我听见裂缝愈合的咔啪声,鼻腔中涌入一大股皮草的气味,皮肤上也有兽毛扫过的感觉。当我睁开眼时,一头高大得像马一样的棕红色狼把那个追踪者扑倒在地,这情形可没给我毫秒思考的时间,我快速过去抓住他的头,瞬间让他扭成两半。狼放开了他的残躯,回头看了我一眼,甩了甩身上厚重的毛,灵巧地跳到到一边的灌木后面。我拿出打火机,把追踪者的身体拖到河边点着,把灰烬丝毫不留地踢进河里。
“你是个吸血鬼?”
我闻声转身,看见一个强壮的男人站在那里,他的头发很短,皮肤是接近古铜色的,只穿着条灰色牛仔裤,正皱着眉头打量我,目光毫不避讳地直直抓住我的眼睛。
假如他是个人类,我当然会毫不犹豫地否认,并且用我的能力让他忘记一切,但他是个强壮的狼人,而且狼人通常是群居,这意味着附近很可能还有很多像他一样的狼人。虽然说他似乎与我印象中的狼人有所不同,现在是大白天,而且我也很清楚最近并没有满月,他在狼形的时候似乎又是理智的,那个追踪者也并没有因为它的噬咬而受到毒液的折磨。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他与传说中的狼人一样身强力壮,可以随意把我撕成碎片,那么撒谎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显而易见。”我答道。他不是第一个怀疑我吸血鬼身份的人,自狂热的新生儿时期之后,猩红色就从我的眼睛中褪去,它们变回人类时的浅茶色,即便我一直保持着吸血鬼的传统菜单——人类的血液,它们也是这样。
他似乎有点不相信,皱着眉头,双手交叉着审视着我。
我和他都沉默着。要是在平常的时候,面对着人类,或者别的吸血鬼,这样沉默的对峙时刻我求之不得,我的天赋需要我的专注还有对吸血鬼来说不算短的时间,才能被释放出来。它并不像是Jane利箭一般的烧身术,更像是Alec的迷雾,事实上,它们的形态也很像,慢慢地柔和地向目标推进,可我的催眠术要更加缓慢一些,范围也更加有限。现在呢,我面前站着个新型的狼人,我对于与他最相似的物种的所有了解都是来自于传说,欧洲的狼人早就绝迹了,也许我的催眠术对狼人没有用。看他这样轻轻松松地了结了一个吸血鬼,这样手法娴熟,嗯,用词要精准些,应该是嘴法娴熟,即便他似乎没有要跟那个不知名的追踪者一样,要我安睡在大地内的意思,我也还是忍不住为自己的小命担忧。
我还是决定放弃我的催眠术,以免他有可能会像我的同类一样能看见我的天赋的形态,从而会做出什么过激的反应来,既然他是理智的生物,我想谈判这个亘古不变的推延法则应该是通用的。
“我很抱歉打扰你的领地,麻烦的新生儿吸血鬼。”我摊摊手,试图缓解一下紧张的气氛,来找到逃跑的好时机。
“显而易见。”他的语气很冷,重复我说过的话,目光仍旧盯着我打量。好吧,即使他救了我,但看起来他对我也没有一丝好感,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远处的森林里传来脚步声,紧接着有个男声发出来,“Jack!怎么了?!”他回头去看,我抓住机会跳回河的那一边,在繁茂的灌木遮蔽下溜走了。
那个追踪者从南美洲的智利南部一直跟着我到这里。我们在一片丛林里交过一次手,他是个新生儿,力大无穷,我甚至不能靠近他并赢取时间来施展我的天赋,显然他对于我的能力很是了解,他的派遣者做足了功夫。但幸好不远处有个人类弄伤了自己,鲜血的气味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我才能侥幸逃走。我一直拿他没办法,只能拖延时间,想等他不再是新生儿了才再跟他正面交锋。
如今麻烦解决了,我可以找个地方歇一阵子。几天前我查过一下地图,这里大概是奥林匹亚半岛西部,大概是靠近奥林匹亚国家公园的范围。据资料来说,这一带都是不错的,我的意思是,对于吸血鬼来说,这里是不错的。常年不见阳光的地方,阴雨连绵,我不必披着宽大麻烦的斗篷,也不必整天躲在屋子里。我可以像个正常人一样在大街上走,皮肤也不会反光。
人类时期的我很喜欢阳光,并且痛恨阴雨天,但是现在的我已经感觉不到空气中的湿漉漉的雾气,所以这样阴沉多雨的日子已经不能叫我觉得不痛快了。
我沿着森林边的公路一直走,手机的地图显示我在卡拉瓦河附近,这里该是一个叫福克斯的小镇。好吧,我低头看看身上的衣服,这简直跟原始人身上的兽皮没多大区别了,它们表面满布森林中的泥土和细小的树叶,我得找个地方更换一些衣物,然后找一找食物源,镇上医院的血库会是个很好的去处。
幸好小镇上服装店开着门,我在店主震惊的目光中走进服装店,尴尬地向他说明我刚刚在不远处树林里一个小斜坡上滑的那一跤有多惨烈。店主半信半疑,我只好用绿钞票让他直接把信任度什么的抛诸脑后,把我身上的衣服全都换了。出了服装店不远处就有家小餐厅,我想那是个问路的好地方,于是推门进去随便找了个位置便坐下。
女主人热情地过来打招呼。
“你好啊,小姑娘!你是刚到福克斯吗?从没见过你呢!”她腰上围着一条红色的围裙,棕黑色的短发蓬松地堆在头上,笑起来鼻子有点皱,她正兴致勃勃地看着我。
“是呢!我叫er,路过这里。”我回报一个灿烂的笑,我看了看她胸前的铭牌,“Marshall太太,看起来您在这住了很久了,我对这可一点不熟悉呢!不如我先点个餐,您可以坐下来跟我介绍一下福克斯吗?”
她表示很乐意,我选了一份她建议的套餐,土豆泥拌牛肉,还有蔬菜沙拉。
除了我的眸色,还有一件事很奇怪,我虽然是吸血鬼,但仍有对人类的食物拥有味觉,这使我可以继续享受人类美味,虽然我还是要把它们从胃里咳出来吐掉,这过程并不会好受,而且这难免有些可惜。所以除非有必要,或者食物真的很诱人,我并不会随便吃东西。
Marshall太太准备我的午餐时,周围的人都对我投来好奇的目光,多谢吸血鬼的听力,我可以轻而易举地听见他们在说的悄悄话。
“从没见过她。”
“可能是路过的,可又不像是冒险的背包旅行者。”
“她看起来还未成年吧?”
融入一个小镇比在一个大城市生活要难得多,这里每个人都认识彼此,甚至称得上了如指掌,外来者总是会像扔进水里的石子一样惊起层层波浪。
“她的皮肤真苍白,看起来真像Cullen家的人。”
这句带着澳大利亚口音的悄悄话钻进了我的耳朵里,让我的本来松散的思绪瞬间集中了。
Cullen?皮肤苍白?这听起来好像Carlisle,会是他吗?
这时Marshall太太已经端着午餐,坐在了我的对面,我微笑着接过来并道谢。她脱了围裙,理了理耳边的头发。我移了移椅子坐得离她近些,白色的雾从我的指尖散开,顺着我的手指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准确无误地攫住她的眼睛,在她淡褐色的眼睛里面慢慢聚拢,形成一层朦胧。那是被我催眠了的标志,我的催眠术天赋的颜色。
我拿出手机,翻出一张照片,伸到Marshall太太面前,“你认识,或者见过这个女人吗?”
“从没见过。”
那是一张油画的照片,画上栩栩如生画着一个女人,一张半身像很清楚描绘了她的长相,棕色的蓬松卷发,湖蓝绿的眼睛,苍白的皮肤,标致美艳的脸。那是个跟我一样的吸血鬼,她叫Erica,就是那个转变了我且追杀我两百多年的吸血鬼。那油画出自我的朋友Penelope之手,多谢她的绘画天赋,我靠着这张油画好几次脱险,现在这油画的原本在法国巴黎,我母亲的别墅的地下室里安安静静地呆着。
确定了眼前的这个女人是安全的,我开始进入问话的主题。
“你认识en吗?”
Brown太太点头,眼睛里光彩异常,“他是镇上的医生,我的儿子曾经摔断了腿,是他治好的。Cullen医生长得很吸引人,高大帅气,金色的眼睛,他们一家人都是这样。”
“一家人?”我很久之前认识Carlisle的时候,他还是孤身一人的,她的话让我感到惊喜。
“当然!Cullen一家有很多成员,Cullen医生和Cullen太太,他的3个领养的孩子e,Edward,还有Cullen太太的一对侄子女er。还有呢!Edward和小镇警长Swan的女儿Bella结了婚,领养了个女孩子叫,嗯,好像是Renesmee。这并不是个常见的名字,当然了,他们一家人的名字都不常见。”Brown太太说的神采飞扬,就像我生活的18世纪那时的任何一位在茶话会上的太太,看来人类女人们爱好从没变过。
“听起来他们过的很幸福。”我赞叹道,按照Carlisle的非凡爱心来说,这个Renesmee大概是个人类孩子,不得不说,这实在是个掩盖身份的好方法,但我也有些担心,即使这个人类孩子是生活在一个素食吸血鬼家庭里,她所面临的危险也远远超过一个孩子可以承担的。
Marshall太太对我的赞叹表达赞同,开始眉飞色舞地讲述Cullen家人的富有程度和他们的美丽外表,我不得不强迫她闭嘴。
“我怎么能找到en。”我把问题拨回正题上。
“你可以去他的医院找他,出了餐厅,沿着街道走大概两个街区,左转,在一家报亭旁边。离这里不远,可以步行过去。”
“谢谢你,Marshall太太。”我把剩下的东西往前推了一下,对Brown太太说,“忘了我们刚才的对话,你为我端来午餐,跟我介绍了一下这个小镇。”
我从钱包中拿出钱放在盘子下,笑着跟Marshall太太握手,“食物味道很不错,祝你有个开心一天!”
外头下起了小雨,我把衣服上的帽子套上,离开了餐厅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把胃里的食物咳出来吐掉,然后冒着雨前往那家医院。
雨点打在我的兜帽上,我没有去理会,我积极克制自己不要走得太快,以免引起人类的好奇,可是心中的狂喜让我难以等待一秒钟去见我的老朋友,我的老师Carlisle,他的微笑就像是在我的眼前一样,那么温和,那么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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