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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冰冻的爱 4


  手机的屏幕已经被摔裂,有细微的玻璃丝刺入手心。她无法对自己依然生存而感到庆幸,也无法对突然跑过来的志愿者显露微笑,因那代价是另一个无辜的生命。他们告诉她已经可以在公共通信车上打电话了,快给家里人报平安吧。

  关于他们之间这场异常烦乱的情事,程语说早有预料只是还在心存希望,或许这本来就是不属于我的梦境。你自由了。他最后苦笑着抱了抱颜欢,很男人的说我不怪你。你瞧,我的心已经死了,真的死了。

  她是那样的恐惧,她抓着那个志愿者的手涕泪滂沱,声嘶力竭的说我要回家,请送我回家。

  11

  农历七七的那天,是颜欢此生最黑暗的日子。老杜向她提出了离婚。她常常做着做着事情就发起呆来,记忆力在急速下滑,反应迟钝。晚上总是睡不着,一旦睡着了又在噩梦的追赶下哭醒。

  秀筠不声不响的取代了她的位置。周冷漠的指责颜欢没有责任感、言而无信,浪费公司大好资源。没有人投她同情票,这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时代。就连新进公司的小屁孩,也敢对着她冷嘲热讽,颜主任什么时候再给我们指导工作呢?

  老杜是全然对她死了心。他其实本是善良的男人,之前的种种不过是受到伤害后的自我保护,他觉得颜欢应该给他时间冷静。她说要出差的那几天,他约了拉拉喝酒,他有那么多的委屈那么多的衷肠需要倾诉,他说了她很多坏话甚至咬牙切齿。待看到颜欢自成都归来的憔悴模样,他又软了心肠,他知道她一定受到了惊吓心灵受损,所以他不断的软语温存安慰她鼓励她。

  可是颜欢在半夜里就如同鬼上身般的哭泣,喊着那个男人的名字不肯停止。他不断的追问她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听不见他也看不见他,完全当他透明人。

  所以他跑到律师事务所拿了离婚协议回来,扔在她的面前逼迫她面对。他要赌一赌,这场婚姻和那个男人,到底哪个才是她最终的选择?

  结果如他所料。她几乎没有犹豫。他们离了。房子留给了老杜,她带了一点婚前财产净身出户。

  奥运会开幕的那日,颜欢接到了一张请柬。一发小要结婚了,赶着在举国同庆的日子喜结连理。在热闹的喜宴过后,她跟在厚厚的人群后面打算离开。突然一个女人叫住了她,等一下等一下,你是那个谁,是送我们狗的那个人吧。

  她有一瞬间的懵。那个脸圆圆嘴圆圆的女人热情的奔过来和她打招呼。嗨!你不记得啦,就是你们那沙皮狗啊。

  她想起来了。刚想有所反应,那个女人一把拽住她的胳膊,凑在她耳边说,那狗在你们走后第五天就死了。它什么也不吃,成天就看着那狗饭碗发呆。啧啧啧,真可怜见的,没想到这年头还有这么忠心的狗。

  坐在21路公交车上,颜欢的头脑一片空白。曾经的安逸的能够一眼望到死的生活彻底与她决裂了。就像一朵温暖的浮萍被冰冷的大海吞没。即使她用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再去重新来过。

  车厢里人很多,散发出各种令人不悦的气味。橘色的座椅吱吱呀呀支撑着各类肉体去奔赴下一场邀约。一个长发披肩、身材婀娜的女孩子到站了,她在车子刹车的瞬间起身,不小心碰到了一个长相猥琐的男人的身体,于是站在男人旁边的那个中年女人就开始碎碎念,然后逐渐演变成一次相当下流的骂街。

  颜欢坐在角落里身处事外的看着。这个世界能有多少次邂逅是称得上是纯真的毫无动机的呢,万分之一的人在这样的邂逅里发现了另一段惊奇,感叹自己得遇良人,千分之一的人在这样的旅程里搭上了眼风然后相忘于江湖,十分之一的人,在这样珍稀的机会里面斩获憎恨、厌恶与纠缠。可是不论这个数字游戏能够套用到生活里有几分,都已经与她毫无关系。

  12

  九月底的时候,颜欢在城南郊区租了一间房子独住。生活还是要继续,她还得在这纷扰尘世里灰头土脸、奔波劳顿。三十岁的生日那天,她奖赏自己一个巨大的冰激凌,看着它在自己的手中融化的一塌糊涂,那天的颜欢真的很悲伤。

  三十岁意味着青春的渐行渐远,意味着脑力体力开始慢慢下降,意味着已经没有人会再为你的错误轻易原谅。很久没去那个心理诊所了。噩梦的频率开始减少。医生说你恢复的不错,可是震后的半年是危险期,要经常与朋友见面,上街买点漂亮的衣服哦,感觉心情抑郁就到我这里来。

  C城的雨季总是这样的绵长,清晨的雨珠还未干透,整个城市就如清秀的水彩画般艳丽。颜欢梳了马尾出门,走到街上她给拉拉打了个电话,她说你的头发在哪里做的?我今天也要依葫芦画瓢。

  她总觉得最近一段时间拉拉行踪诡秘,常常玩人间蒸发不知去向,见了面也是懒懒的一副林妹妹的样子。以前她可是热力四射的MM啊。果不其然,拉拉不耐烦的打发她,就在那个三环路上叫做蓝鸟的,我今儿有事就不陪你了啊。

  颜欢打了车,直奔蓝鸟。到跟前看见门上贴一告示,老板生日停业一天。她颓丧地看了看表,决定步行去心理诊所。她慢慢地闲逛,在新民路的一家十字绣店里耽误了一会儿,挑了两件有特色的绣品。

  出门右转。她看见了两个似曾相识的背影。较亲昵,拖着手。记忆电光火石的重现,拉拉说爱着一个男人恨着一个女人。原来是这样,原来这就是真相。

  颜欢坐在医生的对面,絮絮叨叨的如同祥林嫂。她给他说发生在她生活里的若干段纠葛,说你听过很多人说不想活吗,你都是用什么办法治他们的?是让他们神经麻痹还是给他们吃假死药丸?是不是这样就能体会到活着的好处了呢。

  她的生活原本朴实无华,可是后面的小半段太过激烈太过戏剧。让她来不及思考自己到底错在了哪里。她既贪图老杜的温情又记挂着程语的激情,甚至一度幻想左右逢源。倘若不是老杜的突然出现和程语的英勇献身,她是决计不会有这般的悔意和痛苦的。

  颜欢在这一刻才深刻地体会到自己不过是个真实的世俗女子。她之所以什么也没告诉老杜是因为她看到了在这之后会发生什么,她不能让一个人的折磨变成两个人的灾难。她高估了自己玩火的技巧,压根没想到一个人要的太多终究会玩火自焚。

  走出诊所的时候,颜欢深深地呼出了一口气。天空还是那样澄澈的蓝,她还没有想好今后的生活该怎么过下去。可是,套用斯嘉丽的话说,明天就又是新的一天了,一定会想出办法来的,不是吗?

  我只是累了,倦了

  或许睡一觉,还需继续走。

  在教学楼的天台,沈一一有些伤感的问,天晟,你说会不会有一天我们在路上遇到了,却彼此不相识。

  傻丫头,怎么可能?我,无论什么时候,一定,会,认出你!楚天晟习惯的揉着一一黄黄软软的头发。

  然后,同一个站台,两列火车,一南一北。

  一一,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楚天晟握着着沈一一的手,实在舍不得放开,他不知道这一放,再见时还能否再次牵手。

  沈一一的大学生活开始了,那是1996年,大学宿舍里还没有电话的年代。

  天晟,这个城市很小,可是我好喜欢。尤其是西城,有那么多古老的建筑,还有一个好大的人工湖啊……还有,我开始想你了。

  沈一一还是个18岁的孩子,她甚至在信的最后只敢写YOURS一一,而不敢写“你的一一”。

  在北方的初秋,沈一一坐在阶梯教室的角落里一个字一个字的写着,把左右的心情装进信封,还有一枚嫩黄的叶子,法国梧桐的叶子从窗口伸进教室,顺手摘下来,夹进信封。

  彼时,楚天晟的教室外凤凰花开,火红一片。

  沈一一受伤了!她下楼的时候手里拿着天晟寄来的信,她那么急切的想知道信的内容,刚看到天晟说他拿了新生歌手比赛的第一名,沈一一就脚底踩空从楼梯上摔下去了。

  彼时,楚天晟在参加学生会的选举。他想,如果一一坐在下面给我加油就好了。

  沈一一在校医院的病床上躺了几天之后出院了,医生说,暂时只能依靠双拐了。

  沈一一不想去上课,她不愿意自己这个样子出现在大家的面前,可是,今天的课是系主任上的,他是系里有名的四大名捕,听说只要他的课你胆敢旷的话,期末考试是不要想及格的。自己因为腿受伤已经是耽误好几节课了,这一次,是不能再不去了。

  无奈的提起双拐,好在宿舍在一楼。

  可是双脚着地的时候,沈一一发现,那双拐不是好驾驭的。眼看他东倒西歪的样子,宿舍里的女孩子也是无能为力。

  沈一一,我背你吧。

  林嘉鸣出现了,不由分说地蹲下身去。

  林嘉鸣的背好宽哦,好像还有一点点温暖。沈一一想,天晟的背是怎样的呢?

  彼时的天晟,呆呆得坐在教室里。一一的信有一周没来了,她怎么了?教室外,有个女孩子清脆的声音,楚天晟,快换衣服!球赛还有十分钟就开始了!

  沈一一,明天早晨你等着我。林嘉鸣要离开的时候说,我去问过医生了,你的脚还不能下地。

  于是,每天早晨在A大的校园里,你会看到一个高大的男生背着一个娇小的女生。伤筋动骨一百天,这一背,从秋天走进了冬天。

  彼时,天晟学校的篮球循环赛也进入了尾声。

  11月22日,早晨,当林嘉鸣再次蹲下身去的时候,沈一一说,让我试一下。于是那一天,沈一一能下地走路了。她轻巧的转了一个身,看到林嘉鸣欣慰的笑容,而她的脸,也一下子红了。走出宿舍楼,天上飘起了雪花,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下的飘飘洒洒。

  沈一一,我想牵着你的手。林嘉鸣说完这句话然后就真的牵住了沈一一的手。

  彼时,南方细雨飘飘,天晟带领的篮球队拿到了最后一场比赛的冠军。场上场下一片欢呼,激动的天晟和队友们拥抱,和每一个祝贺他的人拥抱,最后,埋首在他的怀里的是那个漂亮的女生。

  这一天,沈一一第一次给天晟的宿舍打电话,她说,天晟,北方下雪了。天晟说,南方下雨了。

  很多年后,沈一一在一篇文章里写到:南方下雨,北方下雪。

  这件事已过去很长时间了,只所以今天才来提起,是因为当时我的情绪激动无法以准确的语言来将它复原。而时隔多年后的今天,我终于有能力摆脱情绪的纠缠,将它展现出来,尽量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平缓地说完它,以念。

  进大学那年我才生离了八年抗战顽守的初恋,它陪我走过我的整个中学时期,在我和他双双拿到大学入学通知书的那几天,我们认真讨论了关于爱情与婚姻,最终让我决心离开,只是因为爱情的深挚与婚姻的美满在现实中无法同时得到保全,何况还有天南地北整整四年相隔的大学生涯。我和他都无心再恋战。

  我相信大学生活是人生的一个起点,我更相信大学生活是我的爱情的终结点。和任何一个拥有铭心刻骨初恋的人一样,我差不多已经肯定:此后,我再和爱情无缘。直到他撞入我的视线!

  今日,我已经无法考证到底是他的眼里先有了我,还是我尘封的心先被他所感染。我们爱得如此彻底,如此大胆。他高我三届,我大一那年,他已经读本校的研究生有一年。他长相一般,却有着深邃的双眼,微翘的嘴唇,黝黑的皮肤,笑起来,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满脸的阳光灿烂。大概是他的笑吧,让我豁然又置身春天,等到发现他真的是不怎么好看,为时已晚。那一段时间我有了长吁短叹,他问清了原因以后装腔作势地把我训教一番,说他这样的人是当老公的,看看这脸,这眼,都是买了保险的。还说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直说得我看他越看越顺眼,直个劲儿地向他道歉。他的风趣幽默睿智让我心里由衷地赞叹。难为他一个家庭条件优越的城市男孩,出落得如此纯净、平和、善良、乐观。我是个挑剔的人,对人对事从不轻易夸赞,可是,在他身上,我真的找不出一点缺点。了解他越多,越会增加我的危机感,我怕我留不住他:这么优秀的人,深爱着我,有他陪着我,一生,走完。

  我在想,也许是我有爱情恐慌症,我的第二次恋爱来得太快、太顺,也太甜,不由自主感受着来自于它的香甜的同时,我时刻提心吊胆。好在,一切都很顺,顺得让人有种难以置信的不自在感。大三下学期,一个周六我跟着他去了他的家里,算是正式和他的父母见了面。我原说我也要读研的,免得到时头发长见识浅受他欺负。他听我这么说了,笑得当场变了脸,说你饶了我吧,我都等了你几千年。看着他夸张的神情,我没有反驳,我知道压根自己就过不了这关:我们彼此深爱着,盼毕业盼得都是度日如年。

  毕业那年的五月,正遇上非典。

  之前我才感冒过一次,同样是高烧不退,他守在我的床前。直到我开始睁眼和他正常交谈,要吃要喝,他的脸上才有了笑。可轮到他时,只能透过玻璃窗望去一片白色环绕中的他,有些憔悴,却还是笑着,一脸的灿然。我清楚地知道形势不容乐观,他已经四次脱离了危险。现在还不知道新的危险还有多近,或者已经去远。

  人说铭心刻骨的爱有过一次,这一辈子都算没有白活,我比一般人幸运:我有过两次铭心刻骨的爱恋。相爱而不能相守,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生离,一为死别。我在心里头打了个寒战,狠狠地以最恶毒的语言诅咒自己不能有这样的怪诞的想法。因为和他的爱太顺、太幸福太甜,老天嫉妒,这不过是它老人家和我开了个玩笑,一个小小的考验,过了这关,我和他最终会幸福美满。我不停地这么和自己说,在最短的时间里让自己相信这个断言会很快应验。媒体报道许多康复者出院让我越发地相信,幸运之神也会最终冲我露出笑脸。

  5月27日,他27岁生日的前一天,他最终没有信守他许下的诺言。他说过他要一直守在我身边,不论黑天白夜,陪着我,一生,走完。

  后来,整整一年的时间里,去陪陪他的父母是唯一可以判断我还算正常的事件。一年后的五月,我意外地被查出有先心病。这之前,整整二十五年,生病检查身体无数次,怎么都没有发现。半年之后我做了手术,手术后我被抢救了五次。那刺眼的白色让我想起他,他就是在四次脱险之后最终放弃了今生和我的约定。夜色中,我依旧清晰地看得到他阳光一样的笑脸,我知道,分开后一年了,他终于忍不住想我,在四次强挽我之后,他最终还是把我放回到了人间。

  因为,他自己说过,一段爱的失去,只是说明等你的人还在前面。

  所以,后来我结了婚,和爱人幸福地生活着直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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