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6章 百草堂
魏君庭笑道:“已经很好了,多谢。”
他确实不介意。比这更差的环境他都经历过,当年在九洲世界闯荡时,山洞、树洞、甚至墓地都睡过。
巴顿离开后,魏君庭坐在床上,感受着这个陌生的环境。
没有灵气,没有神力,只有凡俗世界的平凡与真实。这种体验,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就在他准备休息时,外面传来敲门声。
打开门,是格雷夫。他脸上带着歉意,道:“罗宾兄弟,不好意思打扰你休息。只是......我们团里伤员太多,老约翰那里已经住不下了,能不能请你......”
他话没说完,但意思很明显:能不能请你帮忙看看伤员?
魏君庭没有推辞,直接点头:“带我去看看。”
“太好了!”格雷夫大喜,连忙引路。
两人来到侧面的平房,这里被临时改成了医疗室。五个重伤员躺在简易床铺上,有的断腿,有的断臂,有的内脏受损,个个脸色苍白,呻吟不断。
除了他们,还有七八个轻伤员,虽然能走动,但也都带着伤。
魏君庭没有推辞,开始为伤员们诊治。
他先检查了重伤员的伤势。这些伤对凡人来说很严重,但对他来说,只需一丝生命能量就能治愈。不过他此刻只采用常规的医治方法:清洗伤口、接骨、包扎、开药......只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暗中注入了一丝微不可察的生命能量,加速伤口愈合,防止感染。
即便如此,他的医术也足以让这些佣兵们震惊。
“骨头接得太准了,我感觉到断处已经对上了!”一个断腿的佣兵惊喜道。
“这药膏敷上去凉凉的,疼痛减轻了好多!”另一个烧伤的佣兵说道。
“罗宾兄弟,你真是神医啊!”众人纷纷赞叹。
魏君庭平静地处理着每一个伤员,动作娴熟,神情专注。这一刻,他仿佛真的成了一个医者,一个以救死扶伤为职责的凡人。
待忙碌完后,天色已经完全黑透,月亮升上了中天。
格雷夫热情又感激地走来,手里拿着一个酒壶:“罗宾兄弟,辛苦你了。要去睡一觉吗?”
魏君庭活动了一下手腕,道:“我还不困。”
“哈哈......”格雷夫顿时笑了,递过酒壶,道:“那来尝尝我们佣兵团自己酿的朗姆酒,我向创世神发誓,你会喜欢的。”
魏君庭接过酒壶,拔开塞子,一股浓烈而怪异的气味扑鼻而来。他皱了皱眉,但还是品了一口。
酒液入口,一股辛辣中带着甜不拉叽的味道在口中弥漫开,还有一股说不出的酸涩感。这酒酿得实在不怎么样,杂质多,口感差,比他在鸿武大世界喝过的琼浆玉液差了十万八千里。
——垃圾,这么难喝的酒也是刷新了他的认知下限。
格雷夫却一脸期待地看着他,炫耀道:“怎么样,果然是很不错吧?哈哈!”
魏君庭勉强咽下酒液,脸上挤出笑容:“果然...不错。”
格雷夫大为满意,拍着魏君庭的肩膀:“我亲手酿的,以后咱们做了邻居,这酒管够,啊哈哈哈。”
魏君庭闻言,一脸假笑地答谢:“那就先谢过了。”
他看着热情的格雷夫,看着四周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喝着劣质的朗姆酒、聊着不属于自己世界的话题,不由地一阵恍惚:这些凡人、蝼蚁,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与之为伍。
但奇怪的是,他并不觉得反感,反而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种平凡、真实、充满烟火气的生活,是他成为修士后从未体验过的。
或许,这就是他缺少的东西——与这个世界的真实连接。
他高高在上太久了,久到已经忘记了脚下的泥土是什么味道,忘记了凡人的喜怒哀乐是什么感觉。
而从今天起,他就是罗宾,里维特城的一个普通医者。
魏君庭举起酒壶,又喝了一口那难喝的朗姆酒,这一次,他细细品味着其中的滋味。
辛辣、酸涩、微甜......这就是人间的味道。
……
时间如流水,
魏君庭真正变成了玛法大陆的生灵“罗宾”。就在铁血佣兵团斜对面的街角开了个小医馆。
医馆不大,但魏君庭并不在意。
一些常见的病症他几乎药到病除,一些常人治不了的病他也治不了,不算庸医,但也算不上出彩。倒是凭借着颇为便宜的诊费和风淡云轻不与人争的性格,医馆渐渐有了名气。
凡人虽然是蝼蚁,可正因为是蝼蚁,反而更努力的活着。
在这个中等修行世界,孕育了大量的天材地宝、奇珍异兽。底层人稍稍修炼过斗气的,都会加入某个佣兵团去组队执行各种任务——采集药材、猎杀魔兽、护送商队、探索遗迹......这是挣金币最快、最有机会改变命运的职业,只是危险了些。
于是,每日清晨魏君庭都会打开医馆大门,如同一个真正的凡人般,拿起扫帚把门口的路打扫干净。然后搬一把椅子坐在门口,泡一壶粗茶,等待着那一个个佣兵、游侠、骑士带着伤,骂骂咧咧地讲述着他们的冒险故事。
“罗宾先生,昨天在龙脊山林被铁背狼抓了一爪子,您给看看......”
“罗宾兄弟,这腿在沼泽里泡了一天,现在又红又肿......”
“罗宾叔叔,我爹从马上摔下来,胳膊脱臼了......”
魏君庭总是耐心地听着,仔细地诊治。他很少说话,大多时候只是点头、摇头,或者简单嘱咐几句。但他的手很稳,动作很准,往往三两下就能处理好伤口,开出药方。
渐渐地,“百草堂”的罗宾先生成了这条街上最受尊敬的人之一。不是因为他医术多么高超,而是因为他那份与世无争的淡然。在这个充满争斗与算计的世界里,这样一个人反而让人感到安心。
“罗宾叔叔......”
这时一道稚嫩地声音响起,清脆如银铃。
紧接着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女孩从街角探出了头。她约莫七八岁年纪,扎着两条羊角辫,眼睛又大又亮,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她手中还提着一个油纸包和一壶酒,走路时蹦蹦跳跳,充满了童真。
她的到来,让整条街都仿佛明亮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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