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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8章 夜烬番外


吾名夜烬。

一个看起来很霸气,实际上又凶又冷酷,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头,十分残忍的坏坏大魔头。

在外人眼里,我是不折不扣的混世魔王。

寻常的小孩听到我的名字都会闻风丧胆,夜夜啼哭。

我注定是孤独冷傲的王。

收留我,教我做饭的阿婆走了,陪我一同长大的小咪走了。

我抱着一把小咪的遗物瑶光剑,一人一剑孤孤单单走进凌霄宗。

那时我想,若人生总要经历离别,那……

我只要不再交朋友,保持冷酷,45度角抬头看天,眼泪就不会流下来。

是的,我就是这么一个冷酷无情的存在。

收程剑归为师的时候,他已经有了两个奇葩徒弟了。

大徒弟不出门,二徒弟出不了门。

总结来说,他的徒弟里,我是最正常最酷炫的一个。

为了将师门发扬光大,也为了成为这世间最强大的剑修,我每天都很努力。

烧师父,烧长老,烧学堂,烧老祖像。

为了保持我冷冷酷酷的霸总形象,我在宗门内做了极大的努力,每日都给宗门放上一把火焰,让所有弟子都能身临其境,感受到我的温暖。

久而久之,宗门弟子见我就跑,就连程剑归看到我,也会哭唧唧的泪奔离去。

嗯,我成了!

闲来无事的时候,我就会一个人在思过崖小憩,会悄咪咪地研究七长老钓鱼规律,趁着老头哭唧唧感慨海里无鱼时,偷偷把那些吃了他的鱼食爬到海岸上吐晕晕的香香鱼带回去烤。

我以为我的人生就会是这样,冷冷酷酷,没有温度。

直到……

一次下秘境,我像往常一样,把所有能驱赶动的参赛选手全部驱赶出去,结果遇到了一名来自风雷宗的少年,脾气很好,跑得很快。

少年名叫宋鹤眠,和我一同进到一座传承之中。

当时我身负重伤,本打算为了保命主动退出。

而宋鹤眠,当时却大大方方的分给我丹药,选择等我恢复之后,在与我进行一场公平竞争。

我和宋鹤眠打了很久,

最后,即便是提前恢复了身体,我还是输了那场比赛。

宋鹤眠说我让着他?我才没有,像我这样冷酷无情的人,才不会刻意去输掉比赛呢,我只是那天手滑。

传承结束,宋鹤眠大大咧咧的揽住我的肩膀:“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了,你缺剑的话可以随时用我的。”

“!!!”

我与宋鹤眠的初次接触,并没有任何的华丽言语,只是简简单单打了一架,又简简单单又几句话总结。

听了宋鹤眠的“好朋友”言论,我皱着眉头,心里是有那么一丢丢抗拒。

毕竟像我这样的冷傲人设,是不适合和其他小孩有过多接触的。

但……

许是少年太过真诚……

好吧,人生偶尔破例一次,也不是不可以……

……

吾名夜烬,在整个修仙界里,只有宋鹤眠一个朋友。

不得不说,宋鹤眠是个很靠谱的玄剑供应商,但……

由于他的玄剑储量太过充足,供应有些超标,导致我那段时间,手里有一把接着一把的玄剑,芥子袋里的玄剑堆积成山。

为了让这些剑剑们发挥出最大的功效,我决定再努力一些。

于是我吃人不眨眼的威名,从凌霄宗传遍了整个元月大陆。

大概是觉得我太过努力,师父单方面决定帮宗门再添加两个小孩,用来给我做消耗品。

第一个小孩是从幽云城来的,听说也是个坏小孩,早在他入宗之前,我就听过由沈卿卿编造出版的他的坏事集锦。

本以为低山臭水遇知音,棋逢对手,在祁珏入宗之前,我就已经摩拳擦掌,打算和他争夺凌霄宗这一块地的黑帮地盘,争一争谁是这片地盘的老大。

结果那个小孩……

emmm,只是一个怂瘪瘪的小吃货。

我还什么也没干呢,就是简简单单在他脑门上放了一把小火,小孩就吓跑了,接下来的日子里,每次见到我,都躲得远远的……

生活无趣极了,好在程剑归足够努力,又给我找了一个小师妹。

云希是除了宋鹤眠以外,我遇到的第二个奇葩傻小孩。

我在她头顶放火,没成功。

她以为我是给她送温暖的,还会眼巴巴的说“谢谢”

初次见面,小师妹把我当傻逼车夫,让我遇见带她下山逛街。

“……”

没想到,冷酷的我,终究也会遇到天敌。

小姑娘看起来什么也不怕,在天水城遭遇多个黑衣人围攻时,仍然会拿着我送她的那把乾坤伞,悠悠荡荡地回到我身旁。

当时小小的老子心跟着颤动……

好吧!

吾名夜烬,那现在天水城中,遇到了值得深交的第二个朋友。

小师妹修的是玲珑道,表面看起来大大咧咧,实则心思细腻的要命。

她会将我送她的那把乾坤伞当成宝贝,即便是伞面变得破破烂烂,也会小心翼翼地用粉色小花布重新缝缝补补。

她还会给我送粉色布娃娃。

当然了,并不是我喜欢粉色,只是小姑娘的心意如此,总要认真对待。

原本我以为,我会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会与众不同,没有朋友,孤身一人,孤单地走下去。

可是忽然出现在我生命里的小姑娘,如一根坚硬无比的绳索,将我和其他人莫名其妙地连接到了一起。

不归川,万灵渊,龙脉秘境,神魔井……

一个又一个的副本过后,

随着小师妹的出现,让我本来保持好好的冷漠形象,在外人眼里出现了崩裂。

我也逐渐对那些所谓的外人有了新的了解,

不爱说话的大师姐,其实内心温柔的要命。

病弱残疾的二师兄,虽说平日里看起来无欲无求,就很希望有人陪同,总是祈祷着自己长命百岁。

那个爱吃爱玩的小师弟,看起来没心没肺,但他的内心一直都很强大。

久而久之,那些人……

都变成了我的朋友……

好吧,我承认,我并不是什么冷漠无情的性格,我也期待着被人选择。

我只是一个别扭的小孩,

养我长大的婆婆送给我的第一个礼物,是一个粉色布娃娃,所以我很喜欢粉色,就连本命灵剑都是粉色的。

因为我的傲娇,那些粉色都被隐藏在我的芥子袋里,是我与外隔绝的真实小世界。

而不知何时起……

那个小姑娘似是无意地闯入我的世界,

她抱着软乎乎的粉色布娃娃,眼睛比娃娃还要好看,亮晶晶的表达喜悦,道:“三师兄,我饿啦~”

儿时婆婆教会了我很多谋生手段,其中就有做饭这一项。

庆幸的是我会做饭。

更庆幸的是……

我做的饭菜有人喜欢。

五宗大比时,我从凌霄宗大魔头转变为全民偶像,

一群来自云天宗的少年,围在我的面前,一个个眼睛亮晶晶的,面露期待,满眼崇拜。

“……”

小小的老子大为震撼。

那时的我,表面看起来傲娇冷漠,实则内心慌得要命,

这一路的修炼,我没少给凌霄宗惹麻烦,就近的几个宗门的亲传弟子,几乎被我揍了个遍。

这样的我……

真的配做别人的偶像吗?

……

茫然无措之际,我意外地听到了宋鹤眠的一句话。

他说:“喜欢上夜烬很正常呀!”

他说:“因为夜烬值得。”

只是简简单单的两句话,有些矫情,有些神叨。

但不知为何……

一颗浮浮沉沉的心,随着这句话缓缓落下,仿佛有了归宿感。

小师妹哼哼唧唧地凑了过来,眼睛弯成月牙,在我身旁欢快地转了两圈,然后举起双手,欢呼雀跃地道:“我也喜欢三师兄!”

“!!!”

事情过得久远一些,现在回忆起来,我有些忘记了当时自己的反应,只记得那天天空很蓝,风一吹,仿佛所有烦恼忧愁,都跟着随风远去了。

打记事以来,我就在人间漂泊流浪。

我一直以为像我这样的坏小孩,是被亲生父母抛弃的,是所有人都不愿意要的。

可其实,

我是被仙灵剑阁万剑养大的宝贝,是被小咪选择的人人,是被瑶光剑认定的剑主,是被凌霄宗弟子承认的三师兄。

在不知不觉中,

我是他们所有人终其一生,都不会抛弃的选择。

……

吾名夜烬。

我这一生,定知己无数,

有朝一日,我终会成为这片大陆最强的剑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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