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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云龙


  喝!哈!

  贫穷的小镇,破旧的武馆。

  烈日当空,似乎连地上的杂草都屈服在此炎热的空气下,萎靡的弯下了腰。

  “云龙,进来乘凉,休息会吧,中午时间大家都休息了。”

  满脸胡须的黑胖教头,在武馆正堂里喊着。

  “不用了,师傅,我再练会儿。”

  倔强的孩子。

  教头摇了摇头,自顾的坐下来,拿起葵扇,喝着粗茶。

  烈日渐逝,夕阳西下。

  “今日便练习到这儿,大家都回去休息吧,明日记得,一早便要准时来武馆练功,需知道,练武之路需不畏辛苦,只有如此,方才可练成大师!”

  稀稀拉拉的应和声,孩子们来此无非是玩耍混日子罢了。

  “是!知道了!师傅!”

  唯独,高声回答。

  黑胖教头欣慰的点了点头,深深看了一眼。

  孤独的一人回家,从来如此,许是由于性格比较刻板,同龄人皆不爱与其亲近。

  “云龙,今日过得如何?可有勤奋练功?”

  隔壁家的李婶婶,亲切的向道。

  自幼丧失双亲,隔壁李家乃是之父旧交,虽同是贫苦之家,但实在不忍看着十岁之童独自过活,尽管艰难,亦是尽力照顾。

  “李婶,放心,云龙每日都有很勤奋的练习。”

  说着,便自顾的回家,又继续摆开架势,练习着那生硬的拳法。

  “云龙,回到家就别再练了,准备过来吃饭,今日你李婶买了条鱼。”

  男子的声音,此人便是父亲之好友,李成。

  粗茶淡饭,李成家里并无子嗣,似是将当成亲生孩子般,亦有些欢声笑语,只是在的心里,总感觉缺少了什么。

  时光飞逝。

  转眼间,已经十六岁。

  而所在的武馆,如今已经越来越少人前去习武,已经是年纪最大的学生。

  毕竟,在这个有仙人存在的世界里,早在十岁时,便知道,练武无论练得多厉害,都无法挡住仙人的术法。

  而练武,在民间,亦是最差的选择。

  有俗话说;

  若要家财万贯银,寒窗苦读十年书。

  若要家徒四壁墙,寒暑苦练百年功。

  就算是当个屠户,做个木匠,抑或是当个裁缝,都比练武有出息,而练武,只是家境实在贫穷的人家,无奈的选择。

  “今日,乃是武馆最后一天授课,从今以后,你们都不必来了,我已经决定将武馆关闭。”

  黑胖的教头眉宇间似有些阴郁。

  忍着满腹狐疑,练完了最后一日的功。

  “师傅,为何说走便走?武馆开的好好的,莫非有急事吗?需要云龙帮助否?”

  待所有人走后,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无妨,这几年,我也赚了些钱,人也老了,都快四十了,还未娶妻生子,想来却是不孝,遂便想将武馆结了,回到家乡开个小店铺,娶个老婆,也好续下灯火。”

  黑胖的教头说到此,似很满足般。

  就这样,武馆关了,黑胖的教头走了,在一个普通的早晨。

  转眼,两年又过去。

  “你这个没用的东西,挣那么几个钱,还要打肿脸充胖子养着旁边那个傻小子,你说,以前咱没有孩子也就罢了,如今你是不是不想孩子有出息?学那傻小子去习武,弄得如今十八岁了一事无成?如果不是,那便去跟那小子说清楚,把钱留给我们的孩子读书!”

  “嘘!你喊那么大声干嘛!”

  关门声。

  却依旧能够依稀听到里面传来的争吵声。

  “李叔,谢谢您这么多年的照顾,云龙也长大了,想去京城闯一下,房子便交给你了,如何处置,你看着办吧,云龙不再需要它了。”

  看着眼前一夜没睡的李成,那憔悴的脸苍白而无力,转过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剩下一脸错愕与愧疚的李成,呆呆的站在那里。

  家,没了,或许,早没了。

  上京之路,遥远。

  虽无甚本事,却练就了敏捷的身手和强健的体魄。

  一次意外的机会,碰到了被劫匪追杀的商贾,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救下了他。

  就这样,成为了那商贾的护卫,那商贾在京城,颇有地位,家财万贯,门客三千。

  两年的时间,平淡的过去。由于救命之恩,那商贾对极好,而商贾之女,正值妙龄,却看上了。

  “老爷,你说咱们的女儿,是不是对那个傻小子有意思?”

  “怎么了?云龙憨厚老实,为人正派,且救过我的命,就算将女儿许配给他,也没什么。”

  “哼!你要我们的女儿嫁给一个家丁?你想都别想,如果你硬要这样,我便死给你看。”

  胳膊拧不过大腿,最终似是知道了商贾的难处,毅然请辞。

  偌大的京城,感受不到一丝的温暖,自己似是一个没用的人般,一无是处。

  偶然间的醉酒,在早晨醒来,抬头看时,竟是私塾。

  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决定一试,反正当家丁这几年,也攒了些钱。

  然,好景不长,做为私塾年纪最大的学生,感受到了什么是人言可畏。

  一年后,在流言蜚语及恶意中伤中,离开了私塾,虽如此,却学到了很多东西。

  百无一用是书生,深切的体会到。

  终于,一次闲逛,发现了衙门招收捕快的榜文。

  自幼练武锻炼的好身手,就算是在私塾读书时,都不曾间断过练武。

  毫无悬念的,突破重围,当上了捕快。

  一年的时间,对于一个捕快忙碌的日子来说,过得非常快。

  听说她要结婚了,夫君亦是有权势之辈,在大婚当日远远的看了她一眼。

  她很美,只是并不开心。

  然而看着自己身上的捕快服,自嘲一笑,转身离开。

  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朝廷的腐败深入骨髓,就连捕快,都会用尽一切的办法获取钱财。

  一担奸杀案,凶手被捉获,但却是她的夫君。

  她来了,没说什么,只是那泪痕却历历在目。

  他也没说什么,只是轻轻将那泪痕擦拭,轻抚了一下她的秀发,离开了。

  案子,依然要办。

  推开面前的银票,站起来,再次离开了。

  收受贿赂,并非的性格。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却发生。

  诬陷,在这腐败的朝廷,实在太过普遍。

  就这样,因为误判失职而丢了捕快的工作。

  站在衙门前,望着那布满灰尘的大鼓,冷笑——如此做官,并非为鼓,而是鼓上之尘。

  离开了京城,心灰意冷,落脚在一小山村。

  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

  遇到李思这个知己,却是此生最开心的事情。

  岁月荏苒。

  相遇相知已经数年。

  各地反朝廷的叫喊声日益增大,与陈思皆憋了一口气在心中。

  终于,决定干一番大事业。

  落草为寇,劫富济贫。

  婉如宿命的安排般,就在这天晚上,在一处树林,捡到了一名孩童,不知是谁将其丢弃在此,只是本能的被孩童的气息所吸引,将孩童收了下来,而那襁褓上写的,便是:沈天。

  你比我还惨些。

  你生来便被父母抛弃吗?

  没事,以后我们,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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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editorbyJack201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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