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倒霉的人儿
“我是一个现代人,相信科学,不封建,不迷信,从来不相信会有人能一跃千山,追星踏月,但当我来到这样一个遍地是‘神仙’的世界之后,我才知道一切不是梦。”
“啊!”
一阵疼痛感从四肢传来,谭华才确定了这不是梦,一段段陌生又熟悉的记忆快速在谭华脑海闪现。
“我叫谭华,22岁,大学刚刚毕业的我,与我大学室友兼死党陈齐、宋鹏、张火三人进行了一次毕业旅行。”
而旅行地点四人选在了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的银额盆地底部,巴丹吉林沙漠,四人是从网上浏览以后决定的这里。
本来很平常的旅行,却不想因为一场诡异的天气而改变,四人准备了在网上查询需要准备的沙漠旅行必备品,便由陈齐开着他那辆越野车上路了。
那天原本烈阳高照,但下一刻便满天乌云,雷电交加,这在沙漠之上显得如此诡异,最重要的是我们周围全是沙漠,指南针在那一刻失灵了。
谭华害怕了,准确说是四人都害怕了,躲在车里不敢出去,将车窗关闭之后,看着那即将落在地上的闪电。
怀着忐忑的心情,渐渐地四人感到疲惫,全部睡了过去,当谭华再次醒来时,天空又变得烈阳高照,陈齐三人依然在熟睡之中,谭华下车活动身体之时,发现在车旁居然长了一颗果树,这果树高一米,果树之上开了许多花,有的花下长出了果实,奇形怪状,但却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使人闻之一口,便能够产生美好的感觉,虽然心有疑惑,但那香味越来越浓,谭华心里就只有一个声音,那便是“吃了它。”
谭华扑了上去,如同恶狗扑食一般,拽住一颗果实,便直接丢进了嘴中,果实只有鸡蛋般大小,谭华张大嘴巴一口一个,就和闹着玩一样。
但当谭华取下第一颗果实吞下之后,果树便在其眼前消失了,准确的说,是谭华看不见了,不仅果树,就连这沙漠,身旁的汽车,耀眼的阳光,都瞬间消失了,一片漆黑,唯独能够看见自己的身体,在那趴着,双眼大睁,口吐白沫,就如同电视剧里被毒死之人一样。
“你妹的,我难道死了?就这样?难道消化都不用!我的青春还没完,我的春天还没开始啊!”
谭华的内心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踏的胸口都喘不过气来,但是死人喘什么气啊?
就这样谭华死了,想着即将可能要去往天堂,内心不知为何还有点小激动。
“想我生平所为,从小捡到钱就秉着‘不抛弃,不放弃’的原则,放入了自己的口袋。
过马路也是发扬了‘助人为乐’精神,必须扶老太太过马路,做的好事太多,我就不一一细说,就我这样从小便思想进步的三好学生,是决不可能下地狱的。”
最后事实证明谭华是对的,并没有下地狱,但也同样没有上天堂,谭华感觉自己随处飘荡,飘了好远好远,也认可了自己死掉的事实。
当谭华再次看见光时,发现自己躺在地上,双手双脚都动弹不得,整个身体只有脑子能够转动,能看见太阳,蓝天,那一刻谭华竟然有了一丝我没死的想法。
但下一刻,一段陌生的记忆出现时,谭华确定自己死了,并且可能即将再死一次。
“我”,也就是现在这个身体的“我”,也叫做谭华,很巧合,但也仅此而已。
“我”是青峰镇四下家之一,谭家的小辈,“我”的父亲谭丁是家主的二儿子,也就是说“我”爷爷是家主,“我”还有个大伯,大伯有一个儿子,“我”的堂兄比“我”大三岁,“我”今年也正好22岁。
“我”的记忆,让谭华知道了这个世界叫盘古界,这里没有科技,完全没有,就如同古代一般,但这里有着一种力量,比科技更加强大。
这种力量能够被吸收,当积累足够,便能够飞天遁地,强者就是探手摘月也是小事一桩,这力量被人们称为灵,这都是“我”的记忆。
“我”从小便没有在谭家长大,而是进入了白家做了一名仆人,至于为何放着谭家的少爷不做,而去做白家的仆人,就只是因为白家是中家,是附近数十个下家的掌管者。
能够进入中家对于这些下家来讲,便意味着荣耀,同时意味着前途不可估量,保不齐哪天便被中家的某位高人看上,收为弟子,以中家的底蕴,绝对比下家好出无数倍,两者根本没有可比性,谁让下家每年都要孝敬中家呢?
每年白家都有一次招收大会,便会从下家当中挑选出天赋强大的小孩,收入白家,这样能够使中家更好的控制下家,同时也能增强自己的实力,所以在盘古界中讲究这么一种模式。
普通百姓到了一定的岁数,便可以参加下家举办的招收大会,被选中的弟子,便能够进入下家,凭借自己的能力,获得赏赐,获得修炼资源,更能够获得赐姓,成为下家之人,以此类推,中家与上家每年也都会举办招收大会,只要进入就等于一步登天,再获得赐姓,那就如同飞上枝头变凤凰。
“我”便有幸的进入了白家,但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进入了白家,而给“我”带来了致命的伤害。
“我”从白家出发,骑着从白家内租借来的血蹄马,以日行千里的速度赶往谭家,再过两日便是谭家家主的一百寿诞,也就是在这寿诞之上,家主会从“我”的父亲谭丁与大伯谭文之间,选择一人继承家主之位。
没想到“我”却被半路迎接的堂兄所害,这是始料未及的,小时候与其一起玩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么一天。
谭华能够清楚的感受到“我”的情绪,有着愤怒,但更多的却是惊愕,这个自己从小喊哥哥的人,居然如此狠心的将自己双手双脚挑断,残忍的将自己杀死。
“我”的一切都在谭华脑中出现,突兀却并不冲突,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好像突然之间自己拥有了一段别人的记忆,但是你能够感受到记忆主人的情绪,就仿佛所有事情都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样。
等谭华将所有记忆熟悉,却又不得不咒骂上天不公,自己这穿越的也太倒霉了吧,居然穿越到一个被挑断手筋脚筋的人身上,而且那血还在流淌,虽然自己这身体达到了所谓的先天境界,比常人体质好上许多,如果有药物医治,也是能活蹦乱跳,但这样流下去是会死人的,自己又处于荒郊野地的,这就是等死的节奏啊。
血的大量流失,让谭华很快意识便模糊了,内心只有一句骂人的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当再次拥有意识时,谭华看见一身穿布裙,头戴桃花发簪的女子正看着自己,自己此刻正躺在对方的怀中,由于这个角度的原因,谭华只能判断出这女子年龄并不大。
“难道这是遇上女流氓了?”这是谭华的第一念头,但一想到自己如今的容貌,怕是没有这个可能。
“你醒了?”一道悦耳的声音传入耳中,如春风拂面,让谭华感觉自己手脚都不疼了,甚至有冰凉的感觉传到大脑之中,这女人如此厉害吗?一句话便让我有如此感觉。
女子见谭华没有回话,依然温和的说道:“能不能坐起来?我的腿麻了。”
谭华这才发现自己躺在对方的大腿上,在对方的搀扶下,坐了起来,发现自己在一辆马车之内,至于为何知道这是马车,原因很简单,电视上的马车就是这样。
谭华的手脚之上都被包扎好了,看来是上过药了,是说怎么有股凉凉的感觉,刚刚的想法也被自己抛之脑后了,这时 谭华才看见女子的长相。
清秀,并无其他,不可称之为歪瓜裂枣,也不可说其秀色可餐,五官单个拿出来,都并不好看,但放在一起却显得很耐看,越看越有感觉。
女子见谭华直愣愣的盯着她,眉头紧锁,上下打量了一番,冷声道:“原来是个登徒浪子,早知道就不救你了!”
谭华一听这话,这怎么受得了,好歹曾经也是评过三好儿童的人,忙辩解道:“我只是观你长相惊为仙子,一时楞了神,怎么就成了所谓的登徒浪子了?”
夸对方漂亮,不仅为自己看对方找到了借口,而且还顺带拍了对方马屁,对方要是还怪罪自己,那就相当于承认自己长相没有我说的那么漂亮了,对于美丽,没有女子会承认自己差的。
“油嘴滑舌,哼。”女子冷哼了一声,但见其脸上泛起红晕,谭华就知道自己目标达到了。
见对方面对自己的目光有些不自然,谭华马上一脸严肃的说道:“多谢姑娘救命之恩,在下一定会报答姑娘的。”
还没等姑娘说话,就听见外面有声音传来,马车也停了下来。
“辛儿,人醒了?”
一胡须大汉探头而入,大汉头戴束发,满脸胡须,其貌犹如古装电视剧里的张飞,但声音却显得平常。
“爹,刚刚醒来。”女子见大汉张望,起身便下了车去,大汉顺势而入,坐在了谭华身旁,谭华这才发现对方不仅貌似张飞,就连型也像。
“张大哥,多谢救命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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